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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常永
刑事主任

李常永律师,四川大学法学硕士,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,天津市劳动模范。高校教师经历。天津市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。天津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培训导师,先后主讲《辩护人在刑事诉讼各阶段的工作》、《企业合规管理中的刑事风险识别与防控》课程。天津市工会十八大代表,天津市南开区“五一劳动奖章”先进个人,天津市南开区大思政课宣讲员。天津市南开区田家炳中学法治副校长。天津大学法学院《刑法案例研讨》课程点评专家。

专业领域: 刑事辩护 | 职务犯罪 | 经济犯罪 | 传统犯罪 | 公司犯罪 | 暴力犯罪 | 政府法律顾问 | 公司法务

李常永律师执业十余年,专攻刑事辩护。在其办理的案件中,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生产销售假药案(苏州)、公安部督办组织领导传销案(郴州)、公安部猎狐行动抓捕案(广州)、公安部挂牌督办“扫黑除恶”(天津)等案件。李常永律师刑事辩护业绩卓越,迄今有无罪判决六件(注:中国无罪判决率约万分之三,单个律师累计获得六件无罪判决,在中国刑事辩护领域属罕见业绩),不起诉案件九件,撤销案件十余件,审判阶段摘罪名十余件(含为首要分子辩护“全案摘黑”一件),死刑立即执行改判死缓留命一件,免予刑事处罚四件。李常永律师及其案例被《中国法律年鉴》、《中国大律师经典案例》、《对话律师:中国优秀律师访谈录》、《中国力量:行业影响力人物访谈录》、《出彩中国人》等多部书籍采访、收录,人民日报出版社、光明日报出版社、中国文化出版社、中国商务出版社出版。李常永律师面向全国办理刑事案件,办案足迹遍及全国二十余个省市。

代表案例

1.杨某诈骗案:犯罪数额特别巨大,法院判决无罪,获得国家赔偿。

2.姜某故意伤害案:历经三年六次审理,二审改判无罪,获得国家赔偿。

3.刘某强奸案:羁押一年,法院判决无罪。

4.马某诈骗案:犯罪数额特别巨大,法院判决无罪。

5.周某故意伤害案:法院判决无罪。

6.杜某受贿案:一审辩护“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”成功,二审改判无罪。

7.武某敲诈勒索案:批捕羁押两年有余,五次庭辩无罪,撤诉、释放、撤案,法院判决国家赔偿。

8.许某组织、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:为“首要分子”辩护,全案“摘黑”,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、职务侵占罪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、重大责任事故罪、虚假诉讼罪、窝藏罪、寻衅滋事罪、妨害公务罪等多项指控罪名无罪。

9.杜某涉黑案: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,审查起诉阶段“摘黑”,庭审阶段“非法经营罪”无罪。

10.王某挪用资金案:涉案金额五千余万,庭审后撤诉、不起诉。

11.张某诈骗案:“请托型”诈骗,涉案金额特别巨大,检察院不批捕、不起诉。

12.汪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寻衅滋事案:长期羁押,辩护二罪均不构成,检察院不起诉。

13.王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、妨害作证案:长期羁押,辩护二罪均不构成,检察院不起诉。

14.张某诈骗案:犯罪数额特别巨大,长期羁押,无罪辩护,检察院不起诉。

15.沈某骗取贷款案:无罪辩护,检察院不批捕、不起诉。

16.黎某袭警案:无罪辩护,检察院不起诉。

17.魏某诈骗案:数额特别巨大,无罪辩护,检察院不起诉。

18.尹某强奸案、王某袭警案、李某强奸案、高某猥亵案、陈某侵犯著作权案等十余件:犯罪事实不成立,侦查机关撤销案件。

19.王某妨害公务案杨某妨害公务案、桑某诬告陷害案等四件无罪辩护或情节显著轻微之辩,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。

20.刘某故意杀人案:一审死刑立即执行,二审辩护改判死缓留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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